|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1.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金江镇保安营村竹木山组绿荫塘滑坡治理工程和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沙大道消防救援站滑坡治理工程 (施工)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履约担保:“投标最高限价(含暂列金)******1.**元。其中:暂列金额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0元”更正为:“投标最高限价(含暂列金)******1.**元。其中:暂列金额****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0元”。 二、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沙大道消防救援站滑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4.6元(其中含暂列金0元)”更正为:“2.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沙大道消防救援站滑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4.6元(其中含暂列金****9.**元)”。 三、将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沙大道消防救援站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清单汇总表基本预备费****9.**元”更正为:“暂列金额****9.**元”。 四、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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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