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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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部县西河(定水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补遗书**
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中资质等级中表述的原内容“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得8分;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得8分;本项最多得**分。”更正为:“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得 **分;本项最多得 **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 ****年5月**日**时**分,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南部县堤防工程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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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