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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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YSLSGZHPGF[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青川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改造提升)四标段(凉水镇、沙州镇)补遗书**号致各位潜在投标人:1、将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2)项目管理机构 其他人员(0~6)分“1、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加1分。本项满分3分。2、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得1分。本项满分1分。3、测量负责人(1名):具有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2分。”修改为:“1、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得3分。本项满分3分。2、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得3分。本项满分3分。”2、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3、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余部分均不变。招标人:青川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笃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