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兴仁市东湖街道笔峰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澄清说明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兴仁市东湖街道笔峰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如下: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新增“(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应单列,单列标准按“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6号”文件规定计算;(1)矿山工程3.5%;(2)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3)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4)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5)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1.5%。本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标准不低于投标报价的3%”。二、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 5 月 ** 日** 时**分”,现修改为:“****年 5 月**日** 时**分”。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变,敬请谅解!招标人: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年 5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