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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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贵州省地震巨灾防范大数据支撑建设项目》,现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回复,具体问题及回复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交易系统平台下载,文件名称《贵州省地震巨灾防范大数据支撑建设项目澄清答疑文件(第1次)》。 现将相关时间修改为: 1、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2、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3、原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现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4、原招标人澄清的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现招标人澄清的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特此通知! 贵州省地震局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