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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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LJPSZDJ****[J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寿区桃花河城区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施工监理 补遗(一) 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 布 长寿区桃花河城区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施工监理 补遗(一) 通知 如下 : 1 、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 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中:“(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为: “(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保证保险具体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电子保单为准,投标人可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首页链接点击、购买保证保险。 ” 2、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为:****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四)承诺中增加如下内容 : (四)承诺 (注:若投标人 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中标后 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的,采用该承诺) (招标人名称 。 有两个及以上招标人的,请填写所有招标人 名称 )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 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 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1.2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1.3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1.4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 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 。 2. 我公司 承诺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按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 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中标后 只 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 总监理工程师 与投标文件中的 总监理工程师 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 履职 的, 贵单位 按合同相关条款 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 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 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中标后不随意更换。 2.2 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未被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 有关行业 主管部门暂停 其 在渝承揽 的 新业务 中任职 。若 其 被暂停在渝承揽 的 新业务 中任职 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 我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 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 2.3 为保证拟派的 总监理工程师 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 总监理工程师 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 相关 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1 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 贵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书,并提供 我公司 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 贵单位可 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 贵单位 按合同相关条款 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 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 贵单位 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2 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明确监理员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 贵单位 。监理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书,并提供 我公司 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 贵单位可 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 贵单位 按合同相关条款 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 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 贵单位 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4. 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 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 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 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 5 .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贵单位 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 公 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 按相关规定 取消 我公司的 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 以现金形式交纳的 不予退还, 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 , 我 公 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6.我公司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8. 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 贵单位 不能接受的条件。 9. 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人: ( 盖单位法人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名 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本通知内容 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时,以通知为准。 招标人: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4 年 5 月 1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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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