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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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4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沁县****年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我单位于 **** 年 5月 ** 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现澄清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第二条: 原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第二 条: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联合体成员)。 澄清(同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 条件)中第二条: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 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联 合体成员)。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7号 电 话:****-******0 **********7 电子邮件: czjtjsglk@**3.com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长治市沁县定昌镇友谊街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鸿源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紫金东街**9号 联 系 人: 裴先生 话: **********0 电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