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泡桐树小学新津分校教育技术装备(第一批)部分信息技术及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泡桐树小学新津分校教育技术装备(第一批)部分信息技术及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采购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如下:
一、原采购文件中投诉受理单位由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更正为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二、原采购文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中剔除专业试卷速印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中增加专业试卷速印机。
三、在原采购文件第三章3.5其他要求中新增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为货物打捆采购项目,第3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所述标的名称“泡桐树小学新津分校教育技术装备(第一批)部分信息技术及会议室设备”实则为项目名称,具体标的名称查看标的清单(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涉及具体标的名称的相关材料时,应逐一对照采购文件附件中标的清单对相关事项进行声明或说明。
四、新增上传《泡桐树小学新津分校教育技术装备(第一批)部分信息技术及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标的清单》作为采购文件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0。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太康西路**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迎宾大道**4号A区4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杰
电话:**********0
成都市新津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