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港虹、丁家坝社区)(项目编号:YLA******-******-**)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第1次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和修改内容如下: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条“类似项目”描述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不含分包业绩,已完工程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未完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程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完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EPC业绩,投标人必须是EPC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或各级政府采购网(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查询截图】。” -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延期至****年5月**日9时**分。 招标文件内容其他条款不变,本项目澄清内容制作了澄清修改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对应栏目下载修改后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