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安州区****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黄洞子沟泥石流后期综合治理工程 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州区****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黄洞子沟泥石流后期综合治理工程”,发布第**号补遗版招标文件,本补遗书为相应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补遗书所载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2 计划工期: **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6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现变更为:1.3.2 计划工期: **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6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注:每月按**天计算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4.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投标人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订单,并将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在线支付系统,以网上支付订单的方式从基本账户网上银行进行在线支付缴纳(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转帐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 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提交。采用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原件递交招标人。 现变更为: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现金转账:投标人应根据报名回执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报名回执上的收款账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电子交易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以在线支付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发起退款申请,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2)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 现变更为: 以在线支付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向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据书面保证金退还确认函(或网上申请),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超过投标有效期的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仍不向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确认书的,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权将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由此产生的纠纷,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三、评标办法 删除2.1.1中形式评审
四、招标文件已重新修改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五、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4 年 5 月 **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