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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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类(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安陆市清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HBAL-******SL-********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投标人提问 :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指的是完成过的国内中型及以上水库新建或改建或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DB)或采购施工总承包(PC))项目 那么想问完工过的业绩是否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均可。 答:完工过的业绩是以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 作为佐证材料。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