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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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的“天府森林粮库-竹海镇笋用林高产示范基地项目施工标段”,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请各投标人以补遗内容为准。 原文件内:
修改为:
长宁县竹海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