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GH-P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乍浦镇农村道路“星光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最高限价 | **.****万元 | **.****万元(包含本采购项目的固定设计费用2.8万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设计单位) |
| 2 | 开标一览表(付款周期首次报价)、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 | 投标费用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劳务(人员工资)、保险费、设备购置费、运输车辆、所涉及的材料(含耗材)、水电、垃圾清运费及为完成本项目直至可以正常运行的等所有费用、税金、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 投标费用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劳务(人员工资)、保险费、设备购置费、运输车辆、所涉及的材料(含耗材)、水电、垃圾清运费及为完成本项目直至可以正常运行的等所有费用、税金、利润、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设计单位的固定设计费用2.8万元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
| 3 | 付款周期 | 1、施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如有甩项,扣除甩项部分)的**%;3、工程结算审计成后,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款付至工程审定价的**%。剩余资金在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1、施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收到合同价**%的款后,中标供应商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设计单位2.8万元设计费用;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如有甩项,扣除甩项部分)的**%;3、工程结算审计成后,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款付至工程审定价的**%。剩余资金在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乍浦雅山中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水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仲坤新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
地 址:/
传 真:乍浦镇天妃路
联系人 :唐工
监督投诉电话:****-********
采购文件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