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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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年翠屏区抢险救灾工程(建筑行业)项目施工单位(市政工程专业)储备库补遗书**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5月**日 9时 **分。 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5月**日 9时 **分。 二、原招标文件:
更改为:
三、原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投标保证金为****元,现更改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其余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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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