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攀枝花市东区望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第二次)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书**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 攀枝花市东区望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作如下补充说明: 本项目招标清单中涉及甲供材料部分总价为:******8.**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贰万叁仟柒佰捌拾捌元壹角捌分),各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甲供材料总价作出实质性响应,甲供材料单价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各投标人对于甲供材料的报价应参照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表”中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进行响应。施工合同中《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以发包人控制价中的定额消耗量为准。办理工程结算时,未达到此表中领用量的材料按实际领用量核计。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超领,则超领部分的材料成本价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1 1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