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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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名称:贺州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二、 项目编号:E******************1 三、 澄清内容: 1、 原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要求工期:**0日历天,定额工期**0日历天。” 现澄清为: “要求工期: **0 日历天,定额工期 **0日 历天”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月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9月**日。” 现澄清为:“1.3.2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月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 年9月**日。”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
现澄清为: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