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4 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现更正为:“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1 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4 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9.5 投诉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从江县;联系电话:****-******5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