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 灵川县灵田镇中心校教学楼 二、招标备案编号:E************ ** ** **1 三、首次公告日期:**2 4 年 5 月 6 日 四、更正日期:**2 4 年 5 月 ** 日 五、更正内容: 原 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 3.1.1 中“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第九项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年至****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等 。 ” 现更正为:“(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2 1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年至****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等 。 ”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改,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以更正后为准 。 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灵田镇中心校 地址:灵川县灵田镇灵田街 联系人: 朱初喜 电话:****-******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北侧、东二环路东侧、信息产业园内科研办公楼H座2-4-1号 联系人:秦新阳 联系电话:****-******6 灵川县灵田镇中心校 **2 4 年 5 月 ** 日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5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