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8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S**3通江县唱歌至麻石(平昌界)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上传的S**3通江县唱歌至麻石(平昌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修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2.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通江县力迅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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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