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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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部片区雨水管道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B[****]N****;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部片区雨水管道改造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5月8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5月**日9时**分。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原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投标人负责设计工作内容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施工工作内容的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4)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3.1.6-3.1.9项要求。3.2.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投标人负责设计工作内容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施工工作内容的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4)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除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要求外的其它要求。3.2.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年5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监督单位: 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代码:********F********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5、******6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0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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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