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慈工智创?桥头智谷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补充文件(二)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慈工智创?桥头智谷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补充文件(二),请认真研究。本次补充若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不一致之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增加以下两项内容: 1、服务期限:(1)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不包含审批时间);(2)经招标人正式确认设计方案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不包含审批时间);(3)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4)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结算审定为止。 2、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二、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注:若投标人认为本补充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于****年5月**日**时**分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未提出异议的,视作投标人认同本补充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慈溪市桥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 备案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日期:****年5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