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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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JLFW_ZHPG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信用”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诚信分值(以下简称“投标人诚信分值 ”)以投标截止时“ 诚信专栏 ” 中公布的诚信分值为准;如果同时有以上多项诚信分值的,以最高的诚信分值为准。 当 **≤投标人诚信分值<**得 2分;当 **≤投标人诚信分值<**0得 3分,当 **0≤投标人诚信分值<**5得 4分,投标人诚信分值≥**5得5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在宜昌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 )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 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0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8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0号3栋**8室 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5-****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号金德瑞酒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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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