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承包人明确知悉其同意,本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付,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需提供相关结算资料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审核确认材料无误后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审核确认后向财政申请资金, 资金到位后 **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须提交当期申请工程进度款的相关计量资料、 质保资料等给代建单位审核通过,代建单位在收到项目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后再支付 给承包人。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的变更预算,必须经过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 心审定,且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单次变更金额增减在 **0 万元(含 **0 万元) 以上、变更手续完备后的在 ** 个工作日之内报送。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按 专用合同条款 **.2 条要求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给代建单位及项目业主。结算价按南 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代建单位按工程价 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因承包人 原因未能一次性提交合格结算资料导致发代建单位无法按照南宁市相关部门要求的 时限完成结算审计工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后期南宁市相关部 门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复查或者审定的,代建单位、承包人、项目业主三方同意按照 复查或者审定的结果重新进行最终结算,对代建单位向承包人超付的款项,承包人 应按南宁市相关规定确定最终结算价之日起 ** 日内返还代建单位,逾期返还的,承 包人须向代建单位支付应返还款项每日 2‰的违约金。 承包人确认:代建单位向承包人支付的相关款项均来源与项目业主的拨款,项目业主未拨付款项前,承包人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代建单位除根据项目业主的拨付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外,不承担其他任何方式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承包人明确知悉其同意, ( 1)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设计变更)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在合同价的**%以内(含**%),按照计量的**%支付。(2)承包人明确知悉且同意,本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付,承包人在每次计量后及工程整体竣工后需提供相关计量及结算资料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审核确认材料无误后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审核确认后向财政申请资金,代建单位在收到项目业主拨付的资金到位后 ** 个工作日内再支付给承包人。(3)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的变更预算,必须经过南宁市 (或城区)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且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单次变更金额增减在**0万元(含**0万元)以上、变更手续完备后的在**个工作日之内报送。(4)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2条要求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给代建单位及项目业主。结算价按南宁市 (或城区)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且财政拨款到位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代建单位按经南宁市 (或城区)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在收到项目业主拨付的款项中预留3%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因承包人原因未能一次性提交合格结算资料导致代建单位无法按照南宁市相关部门要求的时限完成结算审计工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后期南宁市相关部门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复查或者审定的,代建单位、承包人、项目业主三方同意按照复查或者审定的结果重新进行最终结算,对代建单位向承包人超付的款项,承包人应按南宁市相关规定确定最终结算价之日起**日内返还代建单位,逾期返还的,承包人须向代建单位支付应返还款项每日2‰的违约金。 承包人确认:代建单位向承包人支付的相关款项均来源于项目业主的拨款,项目业主未拨付款项前,承包人无权要求代建单位支付工程款。代建单位除根据项目业主的拨付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外,不承担其他任何方式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