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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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还应建设单位出具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业绩时间以竣(交)工时间为准。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5年”均指****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它“近 年”以此类推。
注:1、投标文件格式中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3、投标人应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信誉情况表- C.信用承诺书、D.企业信用状况”,并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应附有****年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
注:应附有****年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
如招标人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则将相关要求填入附录6,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如招标人拟在合同谈判期间与中标人确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则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填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附件七“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且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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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