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8,**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pbb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号)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于****年4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宣汉县政务中心及信访接待中心业务用房室内装修、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做出如下修改:(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原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条件: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条件: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顺延为:****年5月**日9时**分。(3)补遗书(**号)由于投标截止时间未作变更,现予以作废,具体以此补遗内容为准。(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招标人:宣汉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