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黄梅县振兴大道(黄梅大道-**5国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澄清公告 各 潜在投标人: 黄梅县振兴大道(黄梅大道-**5国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HBHM-******SZ-********1)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现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修改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 2、原招标文获取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止。现修改为: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分。 3、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现修改为: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