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页: 1、企业业绩(4分):企业 ****-**-** - ****-**-**,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得 1 分,最多得4分。 现修改为: 企业业绩(4分):企业 ****-**-** - ****-**-**,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得 1 分,最多得4分。 2、类似工程是指 合同金额**亿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现修改为: 类似工程是指 合同金额6.8亿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根据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分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停止信用评价分在招标投标中的应用,招标文件做相应修改如下: 3、原招标文件第**页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在 “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0.**4.**.**:****3/JNJW_WEB/f)完成注册验证并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以免影响项目进度。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0.**4.**.**:****3/JNJW_WEB/f)完成注册验证并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投标单位,该公司的信用评价分值按开标当日基础分值计取。 3、/ | 现修改为: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4分)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专业合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应有明确的职权划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附录要求的评审标准的,符合要求的得2分。 现修改为: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6分)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专业合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应有明确的职权划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附录要求的评审标准的,符合要求的得4分。 5、投标人信用评价(5分), 投标人信用评价(5分)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各合格投标单位信用分值/合格投标单位中最高信用分值)×5分。各投标单位信用分值以“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的信用得分为准,未在“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到投标单位信用分值的按开标当日基础分值计取。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方中信用分值最高的投标单位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开标日前**天分值为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系统查询的“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分值计算得分,未在“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到投标单位信用分值的按开标当日基础分值计取。) | 现修改为:投标人信用评价(5分),删除。 原招标文件第**页 6、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分)、投标报价(**分) 建安工程费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时 各有效投标人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与评标基准价C2值进行比较 与评标基准价C2值相等的,得基本分**分; 现修改为: 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分)、投标报价(**分) 建安工程费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时 各有效投标人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与评标基准价C2值进行比较 与评标基准价C2值相等的,得基本分**分; 7、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开标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现修改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