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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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FJZDTBJ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江阳区****年北城街道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一个标段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认真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中内容 更正为 “①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条款均以此为准,具体内容详见补疑文件,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并使用。 招标人: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