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周宁县纯池镇后溪山洪沟治理工程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1 致各位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最高控制价:********元(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财审审定后的金额为准),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现修改为: 财审审定金额为:******6元 ,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将上传新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说明),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留意本工程的补充通知,自行下载。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留意本工程的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周宁县纯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