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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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霞浦县红屿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1 致各投标人: 现就“霞浦县红屿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事宜修改及补充内容如下: 1、本项目原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现调整为:“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万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施工专项工程/元)”。现按财政部门审核后重新上传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文件,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 2、本项目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拾贰万元,现调整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捌万元。”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8款的“**本招标项目另册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的结论为准;签订施工合同时以实际财政部门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不可竞争金额)÷(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金额)】重新调整合同价格。”不再适用于本项目,删除此条款。 注:本补充通知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森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