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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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二-水利水电-施工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竹溪县山洪沟治理漫液沟、顺风雨、大芦沟、发裕河、小桂河防洪治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竹溪县山洪沟治理漫液沟、顺风雨、大芦沟、发裕河、小桂河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HBZH-******SL-********1) 做出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前附表**.2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 万元,其中(一级项目限价或分组限价)限价为/万元、……。 现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为 ****.** 万元,其中 :漫液沟防洪治理部分限价为:**5.**万元、顺风雨防洪治理部分限价为:**1.**万元、大芦沟防洪治理部分限价为:**7.**万元、 发裕河 防洪治理部分限价为:**2.**万元、 小桂河防洪治理工程 限价为:**6.**万元。 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 特此澄清!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