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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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1.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BZJL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项目名称)监理 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监理标段 补遗 文件 **号 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 ****㎡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 更正为 “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 ****㎡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3“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拟派总监须为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总监,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要求) ” 更正为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拟派总监须为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总监,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1)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材料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 更正为 “(1)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材料 尽量 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 更正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 号、川办规〔****〕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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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