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CS]******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厦门实验小学计算机教室及监控系统建设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潜在供应商: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年厦门实验小学计算机教室及监控系统建设采购(二次)项目(项目编号:[******]FX[CS]******3-1)的磋商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1、针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评分和商务部分评分”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通知附件。
2、针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的“2、采购包2:采购清单”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通知附件。
3、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增加:“4.踏勘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4.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现有设施设备以及安装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4.2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4.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曾老师,****-******2。”
根据有关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
地址:福建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同安里5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3号(中恒基大厦)5楼**1-**3单元
联系方式:****-******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文超、陈小姐
电话:****-******2、****-******2
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