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ZS[CS]******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 | **8,**0.**元 | **.** |
1、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如下:福建华睦律师事务所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部分内容未加盖供应商公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项号1:※备注说明: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和“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议,福建华睦律师事务所资格性审查未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要求,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议,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其余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策优惠情况: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号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七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冰泳、顾奕、张燕青
电话:****-********
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