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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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LDJF_DX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高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改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园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答疑澄清各潜在投标单位: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中招标范围:新建经十一路、纬十路(经十路至纬十二路段)、纬十一路(经十路至纬十二路段),包含道路、桥涵、排水、强弱电、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现更正为:新建经十一路、纬十路(经十路至经十二路段)、纬十一路(经十路至经十二路段),包含道路、桥涵、排水、强弱电、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2、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该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内容与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高安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