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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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TYWFB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竹苑生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吊桥、栈道装饰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 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竹苑生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吊桥、栈道装饰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澄清如下: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特此说明
招标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嘉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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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