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M[GK]******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年学生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更正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事项1:本项目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中新增“加分项(F4XA4)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6.** |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含**%)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含**%),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其他:(1)由于分项报价无端口可以上传,故投标人须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标项目节点上传分项报价明细部分。(2)基础薪资****元、课时费**元为本次项目的最高限价,供应商应在报价部分中针对以上两种费用进行报价,作为后期结算依据,若供应商超出最高限价的则为无效投标。(3)分项报价格式详见附件。 |
事项2:原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公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变更。以上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更正公告内容有针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各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7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号武夷中心大厦十层**单元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丽银、颜阔荣、陈玉琳、王璐婷
电话:**********3、****-********
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