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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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内江市市中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1人):具有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得3分;具有岩土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具有岩土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3分;具有岩土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具有岩土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原投标截止时间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年 5 月 ** 日9时**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