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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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沙湾区 **** 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澄清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网上提问作出以下澄清 提问1: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在“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信用查询结果并要求投标人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评价”违反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年第**号令(一)第二章审查标准第九条,此条件的设置属于区别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的政策措施。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请招标人修改此条款。 回复:该项目招标文件按照乐山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增发国债项目)监理标准招标文件进行制作,该项属于格式条款,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招标人: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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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