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残疾人辅助器具专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残疾人辅助器具专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第三章 货物需求
“****年残疾人辅助器具专用设备采购**3包 助听器明细表 3-1成人助听器”技术参数,删除原“**.开放耳选配”技术参数。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如采用普通U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投标/响应文件中一致。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0-**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 新城路西段**号
联系方式: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方式: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4-********
电话: 马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