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企业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流县李家乡****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 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 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 更改为:(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年1月**日至****年3月**日社保缴纳凭证。 更改为: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年2月1日至****年4月**日社保缴纳凭证。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帆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