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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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4,**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元(大写:捌拾玖万陆仟肆佰玖拾伍元叁角叁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类似项目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类似单项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治理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类似(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治理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本次答疑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号 联系人:张奇 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号民生商务大厦**楼 联系人:古童 联系电话:**********9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