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将招标文件3.2.2服务要求:
★九、报价要求中“9.税金:税金应包含增值税及附加税。投标人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投标报价中应明确增值税率比例,并考虑服务期内纳税人身份可能产生的变化。”更正为:
“9.税金:税金应包含增值税及附加税。投标人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投标报价中应明确增值税率比例,并考虑服务期内纳税人身份可能产生的变化。涉及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有变化的,应按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前后进行分段计算税费并平均到服务期(三年)内。若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二、将招标文件3.2.2服务要求:
★九、报价要求中“1.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明细费用不得以“企业让利”、“已有耗材或设施设备库存”、“协议供货”等形式作为低于成本价的理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更正为:
“1.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明细费用不得以“企业让利”、“已有耗材”等形式无偿、赠送提供服务,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0,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号 联系电话:**8-********。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庆云南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琴
电话:**8-********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