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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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一、对****年4月**日发布的《威宁县抱都水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及补充说明: 澄清内容1、招标文件第1页公告与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计划工期”表述不一致,请以日历天表述为准。 澄清内容2、招标文件第**-**页评分标准中“★”标识单价报价合理性内容修改为: ①主要工程投标单价(含分组报价)组成、分析、计算出现错误,每错1个在报价分中扣1分。 ②投标人主要投标单价(含分组报价)组成、分析、计算虽未出现错误,但主要投标单价(含分组报价)报价超出(大于)招标人公布主要工程量清单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工程量清单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每个1个在报价分中扣1分。 ③未按招标人发布主要材料招标预算价进行组价的,每个单价扣1分。 注:以上扣分均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中扣除,本项最多扣5分。 澄清内容3、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内容有修改。请投标人附件1版本进行报价。 补充内容1、各投标人在进行单价测算时,主要材料到工地价格统一确定如下:
补充内容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壹亿零柒佰伍拾伍万玖仟壹佰元整(?********0.**元),最高投标限价、分组最高投标限价、控制性单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补充内容3、本项目集采清单已标注在附件1清单中,各投标人在填报集采部分清单时,请设备费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数额填报。 二、 现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回复: 质疑1:请问是否会发布主要材料招标预算价及进入工程单价的基价? 回复:会发布,详见《威宁县抱都水库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通知(编号:**)》。 质疑2:请问是否需要填写材料采购相关费用表?若要填写,材料名称及材料单价两列是否以发布的主要材料招标预算价对应的材料名称及材料原价为准? 回复:按照《威宁县抱都水库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通知(编号:**)》主要材料招标预算价填写。 质疑3:根据《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黔水建【****】1 号文),现场经费已经取消,请问工程单价汇总表、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和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现场经费”一列(行)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按最新文件执行。 质疑4:根据《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单价构成含“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在【工程单价计算表】中自行添加一行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 回复:按最新文件执行。 质疑5:请明确本工程是否属于枢纽工程? 回复:本工程包含枢纽工程及输水工程。招标范围包含:水库枢纽工程、供水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水保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和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责任缺陷期等(包含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安装施工、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管理、工程进度管理、试运行、竣工资料提交、竣工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并在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的全过程服务)。 质疑6:请问【总价项目分解表】中是否只需对招标清单中以“项”为单位的清单进行分解? 回复:总价项目分解表中可以只对以“项”为单位的清单进行。 质疑7:招标文件P7 指出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配置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须分别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类别A类及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证明。请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指企业法定代表人? 回复: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质疑8:招标文件第一章 P** 第 3.5.2 指出““****年度或****年度财务状况”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P**8指出“提供****年度或****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上述两处要求描述不一致。请问可否按照招标文件P**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回复:可以。 质疑9: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函附录“9权利和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约定内容是否要求填写?如要求是否可填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回复:自行理解。 质疑**: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条款1.2.1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施工导流及度汛中。本组为临时工程,包括导流洞开挖、支护、衬砌、灌浆、边坡支护、上游围堰的开挖、土石方填筑、混凝土浇筑、防渗、基坑排水、截流和度汛、围堰拆除及导流洞封堵等。描述中导流洞的描述是否妥当? 回复:本条款中关于“导流洞”的描述调整为“导流设施”。 质疑**: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条款1.4.3施工总进度计划中施工总工期根据 ****年度国债资金使用计划要求,承包人需严密组织,严格按照设计附图“施工总进度图”(**MC******BSTZ**SS-**0)排定的计划,保底完成每月工作量,确保**** 年国债资金使用完毕。但根据“施工总进度图”(**MC******BSTZ**SS-**0),本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及签约时间与现实不符,工程开工时间比设计附图“施工总进度图”中的开工时间滞后2个月,是否依然严格按照设计附图“施工总进度图”(**MC******BSTZ**SS-**0)排定的计划?另考虑工程所在地降雨天气较多,雨期影响粘土心墙填筑料制备及大坝填筑,建议将大坝填筑完成时间从****年**月底调整至**月底。 回复:因本年度国债资金特殊性,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年6月底工程必须实质性开工,中标单位需对施工准备期时间进行合理压缩,按照设计附图“施工总进度图”(**MC******BSTZ**SS-**0)排定的计划,对开工后前几月工作量做合理调配,保底完成排定计划对应的工程投资,确保****年国债资金支付完毕。因工程工期要求,大坝填筑完成时间暂不做调整。 质疑**:大坝填筑施工示意图(**MC******BSTZ**SS-**9)中,风化料压重、C**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填筑完成时间“第一年1月底”、草皮护坡时间“第一年**月至**月”,标注年份是否有误,应该修改为第二年。 回复:标注年份中将****年定义为筹建年,****年为第一年。为避免歧义,****年定义为第一年,将问题中提出的两处年份标注调整为第二年。 质疑**: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七、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是否为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回复:是的。 质疑**:招标文件P7 其他要求中指出“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均须是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合法分支机构)人员,须提供****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与P**“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两项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仅提供****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可?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三、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5月6日9:**;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招标人:贵州水投水库管理威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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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