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I[GK]******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和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
“一、项目概况 3、项目服务内容 (1)完成平和县人民法院****年1月至****年**月约**0万页(具体数量按实计算)档案及其他招标人通知需要扫描的内容数字化加工、电子档案信息著录和档案重新整理装订工作,档案整理装订应符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装订规范要求。”
现修改为“一、项目概况 3、项目服务内容 (1)完成平和县人民法院****年1月至****年**月约**万页(具体数量按实计算)档案及其他招标人通知需要扫描的内容数字化加工、电子档案信息著录和档案重新整理装订工作,档案整理装订应符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装订规范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人民法院
地址:正兴大道**9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5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电话:**********8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