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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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成都万和广场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标段备案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条更正”: 由: 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除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按本专用条款**.2.1中规定执行外,综合单价均不调整(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调差和人工调整除外)。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本项目无论清单工程量发生如何变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工程量清单说明中明确可以调整的项目除外)。 更正为: 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除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按本专用条款**.4.1中规定执行外,综合单价均不调整(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调差和人工调整除外)。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本项目无论清单工程量发生如何变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工程量清单说明中明确可以调整的项目除外)。 二、原备案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年5月6日**时**分,由于招标文件调整及资料补充,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5月**日**时**分。 三、补充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材料品牌表、可调材料及基准价格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附件二:材料品牌表 附件三:可调材料及基准价格表
招标人:成都万和广场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智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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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