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条款澄清为: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制作并上传,未按规定要求制作并上传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的,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各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予认可。 3、联合体投标的说明 (1)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类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以及企业荣誉均予认定。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签署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有明确盖章、签字要求的,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招标文件要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则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文件要求是委托代表签字 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