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类(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对孝昌县中小河(界河、杨店河、大悟河)治理工程孝昌县中小河(界河、杨店河、大悟河)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编号:HBXI-******SL-********1)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2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修改为“3.2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 招标文件全文对此作相应修改。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孝昌县中小河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