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沙坪坝区城市排水防涝重要点位防护设施建设工程 补遗 各投标人: 现将沙坪坝区城市排水防涝重要点位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本项目于****年4月**日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作废,以本次发出的为准,详见发出的附件。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 元(大写: 肆仟叁佰贰拾玖万捌仟伍佰玖拾捌元整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同发出,具体详见发出的附件。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本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 0 元(大写: 壹佰柒拾陆万叁仟伍佰肆拾壹元贰角 )。投标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总报价不能超过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已修改,详见发出的附件。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5月 ** 日 9 时 ** 分,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答疑 与本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内容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