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堰市茅箭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滑坡等 ** 处地质灾害点排危除险项目(二标段)施工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的通知》(鄂公采综发﹝****﹞**号)规定,现对《十堰市茅箭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滑坡等 ** 处地质灾害点排危除险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编号:HBSY-******QT-********3)招标文件中内容作出以下澄清更正: 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现更正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本项目实施“评定分离”,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 ** 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 3 家;投标人的数量多于 ** 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 家。” 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现更正为“**.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参照《鄂公采综发﹝****﹞**号》规定实行。”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4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